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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院长信箱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

了进一步增进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及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好解决师生员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学院专门设立了“书记信箱”“院长信箱”。为更好发挥信箱作用,请您在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来信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真实客观。

2.为方便沟通及反馈办理情况,建议尽量详细地描述所反映问题,并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3.对有效信件,我们将认真对待和处理,处理意见我们将在10日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回复。在此期间建议不要就同一问题多次提交来信。

4.对于已经答复过的事项,请勿重复提交信件。

感谢您对成都医学院心理学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院长邮箱: daibing08040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