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6届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评阅、答辩及授位工作顺利开展,将学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同学们妥善把握时间点。
一、论文评阅(3月24日-4月25日)
按照《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成医〔2024〕213号)规定,所有通过初审的学位论文均进行平台双盲送审。各学院研究生科提交论文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所有评阅意见书均由研究生院收集汇总后分发到各学院,各学院要妥善保管好外审专家反馈的评阅意见。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认定按《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处理。各学院于3月24日前提交二级学院汇总表1(2026届毕业研究生送审论文清单)至研究生院。
二、答辩资格审查(4月25日前)
各学院研究生科依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4月25日前将《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授位申请(4月26日-5月20日)
(一)工作安排
依照《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毕业生准备相应资料,由各学院研究生科统筹答辩事宜。答辩前,评阅意见为2个B的同学,填写《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修改情况说明表》至各学院研究生科。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申请表、表决票和表决结果等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作者应当在答辩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充分客观吸收、消化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和答辩过程中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导师同意后,在不改变提交评阅、答辩论文的主体和核心内容的前提下,可从形式上对学位论文进行部分校正修订。
(二)毕业生提交材料
1. 《硕士学位授予申请书》一式2份。
其中“导师对论文的评语”栏由导师签写意见并手写签字,“学位论文答辩情况”、“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由答辩秘书填写,答辩委员会主席在答辩现场签字确认。A3打印,中缝装订。
2.《成都医学院答辩委员会专家聘书》3-5份,由研究生院在答辩前交由各学院统一发放。
3.《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各3-5份,由各学院统一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后发放。
4.学位论文3-5份。
5.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6.《成都医学院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未完成学位论文或没有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的研究生填写此表,不需提供1-5项材料
四、学位论文答辩后送审(5月21日-6月5日)
按照《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成医〔2024〕213号)规定,二级学院应自行组织专家对答辩后学位论文进行全覆盖评阅。研究生院对全校当年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检评阅,每篇学位论文送审2位评阅专家,抽检比例不低于当年申请学位人数的15%;对于同等学力、新增硕士点抽检比例不低于其申请学位人数的30%;对于具有不良记录(上一年度省级学位论文抽检中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指导老师指导的学位申请人及因上一年度未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评阅而延期答辩的学位申请人,抽检比例为100%。学位论文答辩后送审进行平台双盲送审。所有答辩后评阅意见书均由研究生院收集汇总后分发到各学院,各学院二级学院研究生科将评阅结果上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答辩后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认定按《成都医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处理。
五、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6日-6月15日)
(一)工作安排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及学位申请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情况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提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者名单。
(二)提交材料
(1)每位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定稿2本(原创性声明、同意使用授权处必须亲笔签名)。
(2)毕业生《硕士学位授予申请书》2份。
(3)毕业生学位论文docx和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4)二级学院汇总表2(2025年上半年授予学位名单)及二级学院汇总表3(2025届研究生在校发表论文统计表)
(5)各学院准备的其他材料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待定)
(一)工作安排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开会具体时间,根据学校2026年度学位工作整体情况安排。
(二)提交材料
各学院向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2.研究生答辩材料
3.硕士学位论文定稿2本(原创性声明、同意使用授权处必须亲笔签名)
4.毕业生学位论文docx和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5.2026年上半年授予学位名单
6.2026届研究生在校发表论文统计表
六、学位授予仪式(待定)
学位授予仪式视情况由学校校办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参加学位授予仪式,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由本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