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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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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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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心理学院2023年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我院研究生招生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在统筹兼顾、精准施测、严格管理的前提下,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我院2023年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校分管副校长任组长,学院主管院长、学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 长:唐 平

副组长:胡 莹

成 员:戴 冰、陈 孜、景璐石、张玉平

秘 书:何东军

二、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律督查小组,负责督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崛村

组 员:孙 璐

三、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小组

成立专业课、专业英语命题小组。各组设组长1名,负责组织命制复试试题。命题小组成员均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工作小组

按照国家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要求,复试(面试)小组由相关学科指导教师5人以上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面试秘书2名。

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记录员对复试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认真填写《复试登记表》等资料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

五、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招生底线,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

六、接收调剂考生具体要求

1、初试报考专业及初试科目要求:报考心理学、教育学类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考生,初试国家统考英语1或英语2、政治,业务课1为心理学综合或教育学综合等科目。

2、调剂生源选调原则

1)调剂考生分数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一区初试合格线,且达到我校所划定的调剂学科专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满足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生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原则;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复试内容、形式及规则

1、凡参加初试达到心理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第一志愿上线生源和调剂生源),均须参加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原则上复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2,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方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

(2)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的听说、阅读能力的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诚信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方式及复试成绩核算: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笔试科目主要为《普通心理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注:笔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2)英语能力测试

1)英语阅读能力测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面试时英语自我介绍及口语交流等形式,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分钟。

英语能力测试总成绩:按阅读能力测试和听说能力测试成绩5∶5进行加权计算,总分100分。(注: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采取面试答辩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总分100分。

复试小组成员独立对考生进行评分。每名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得分为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注: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核算

总分20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70分,英语能力测试3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20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试成绩×70%+英语能力测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50%+英语面试成绩×50%)×30%+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100%

4、考生入学总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5∶5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

×100×50% + ×100×50%

5、录 取:按照“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第七章 录取”进行录取。

八、复试安排和要求

(一)心理测试

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前均需参加成都医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形式为网上测试,通过手机即可参与。心理测试具体信息如下:

时间:暂定(此处静待更新)

途径:暂定(此处静待更新)

结果:暂定(此处静待更新)

(二)考生复试报到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

3月29日(星期三)14:30-20:00

2.报到地点

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心理学院研究生科办公室(实验楼东区3楼B315室)。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地铁3号线至成都医学院站C出口)。

3.报名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研究生复试费为120元/人。

4.资格审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作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1)必备审查材料

①所有复试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政审表(成都医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除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外,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⑥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心理测试报告;

以上材料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2)其他材料

①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扫描件;

②考生中、英语自述纸质文档(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攻读硕士学位研究计划等);

③个人简历1份,含一张照片(近期证件照或生活照);

④科研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等)及支撑材料(如有,请附上);

⑤社会实践总结及支撑材料(如有,可附上);

⑥毕业论文(如有,需附上)。

以上材料除需提交一套纸版,还需提供一套材料的电子版(将其他材料组合成1个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其他材料-考生姓名-应用心理)。

(二)考生复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到心理学院研究生科。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入学后再统一进行新生体检。

(四)公 示

复试工作结束,经心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律督查小组审核同意后,将拟录取名单在心理学院网站和校内宣传栏中公示5天,上报学校研招办。

公示期间,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学院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诉。

九、拟招生人数

2023年,我院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拟招生人数为13人,老年心理关爱方向3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向5人,情绪调节与训练方向5人。

十、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2、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应及时到心理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办理或不及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权利。

3、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接受本院调阅其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高校的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62739703

十二、申诉受理渠道

心理学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701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178

校纪委办公室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076

附件 2023年成都医学院心理学院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成都医学院心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2023年成都医学院心理学院应用心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事项

地点

负责人

备注

3月29日

(星期三)

14:30-20:00

报告

心理学院研究生科办公室(实验楼东区3楼)

何老师(028-62739703)

1、领取复试日程安排表;2、资格审查;3、交费;4、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月30日

(星期四)

8:30-10:30

专业素质和能力笔试

心理学院会议室(实验楼东区3楼)

何老师(028-62739703)

监考教师

纪律监督小组巡视

1、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

2、现场录音录像

11:00-11:30

英语笔试

心理学院会议室(实验楼东区3楼)

何老师(028-62739703)

监考教师

纪律监督小组巡视

1、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

2、现场录音录像

14:00-18:00

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心理学院会议室(实验楼东区3楼)

何老师(028-62739703)面试工作小组成员(面试当天随机抽取)

纪律监督小组巡视

1、秘书按照场外张贴的面试顺序叫号入场;2、考生英语自我介绍;3、面试老师提问、考生回答;4、面试老师和秘书填写相关记录表;5、面试组闭门会议,签字确认,提交学院;6、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