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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系教学督导小组工作细则
2013-05-09 14:19  

第一条  教学督导小组在学院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下,以教学为中心实施教学检查、指导、咨询等工作,促进我系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二条  教学督导小组组成员由我系系主任任组长,成员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的教研室主任组成。

第三条  教学督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深入课堂一线,通过听课、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教学情况,检查和指导教学工作,为课程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参与心理学系的教学检查、巡查及毕业论文答辩的督导工作。

第五条  听取全系师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心理学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及教学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深入课堂听课,包括理论课和实验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人,听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分析问题、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促进提高。

第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细则由心理学系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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